2018年6月27日西安市旅游发展委会对导游侯杉实施了行政处罚。
经查,该导游在2018年5月28日带团时,擅自将导游证出借给他人,并委托其代为提供导游服务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导游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依据《导游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,责令改正,对该导游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