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27日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韩娇实施了行政处罚。
经查,2018年5月28日韩娇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从事导游活动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,责令改正,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罚款。